广州律师网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    邮局登陆 |简体中文 | English | 网站地图
网站首页 | 本站公告 | 开庭公告 | 律师团队 | 威戈动态 | 法律咨询 | 案例分析 | 法律 114 | 文书范本 | 媒体合作 | 律师文摘 | 联系我们 | 冯伟博客
房产律师 | 婚姻律师 | 劳动律师 | 交通医疗 | 公司律师 | 合同律师 | 刑事律师 | 行政律师 | 保险证券 | 知识产权 | 海事海商 | 法律常识 | 查询中心
律师搜索

更多>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
           1号达芬奇大厦6楼全层
邮编: 510075
总机:(8620)87557532(22线)
传真: (8620)87557599
网址: www.vgelaw.com
邮箱: vge@vgelaw.com
主任律师: 冯伟
主任邮箱: vge8@vgelaw.com
QQ:1033803856
地理位置:
执业证号:19012001100907
24小时咨询热线:(020)
87555175 87556981 87557287
87555090 87555825 87556837
推荐广州律师
 
男子名赵C因换身份证遭拒提起诉讼
作者: 广州行政律师    来源: 广州律师网   点击:   点击进入:广州律师咨询
天极网摘 365Key 和讯网摘
4日,因姓名问题换第二代身份证遭拒,正在贵州读大学的鹰潭人赵C向鹰潭市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状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。当日,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
  取名“赵C”寓意深刻

  赵C在诉状上称,1986年7月18日,他在鹰潭市月湖区出生,出生后用“赵C”进行户籍登记。2005年,他又用“赵C”申请第一代身份证,当年6月16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身份证。

  赵C的父亲赵志荣说,之所以给儿子取名“赵C”,是想寄托自己一种希望。据介绍,他自己的英语没学好,儿子出生后,他认为人一辈子至少要学会两种文字,首选汉语和英语,因此想在儿子名字上做点英语文章。他想,在英语中,“C”是“china(中国)”的第一个字母,又有“西方”谐音的意思,因此告诫儿子最好能到西方国家留学并学有所成,但又不能忘掉自己是中国人。另外,以“C”开头的单词最多,有人丁兴旺之意义。

  换二代证被要求改名

  2006年8月份,当赵C到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,民警却告诉他,说公安部有通知,名字里面不能有“C”字。后来到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,告知“赵C”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,建议赵C改名。

  赵C认为,自己的名字简单、好记、好听、不重名,很快就能让人记住,同学叫起来也亲热。2007年7月6日,他向鹰潭市公安局申请,要求继续使用“赵C”姓名。当年11月9日,鹰潭市公安局作出批复,也要求他改名。

  对此,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负责人申先生表示,这是公安部的文件规定。记者上网查询,结果查到最近有报道说,《姓名登记条例(初稿)》正在起草并征求意见。该条例规定: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、字母、数字、符号:1.已简化的繁体字;2.已淘汰的异体字,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;3.自造字;4.外国文字;5.汉语拼音字母;6.阿拉伯数字;7.符号;8.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。

  质疑:所谓的“条例”仅是初稿

  赵志荣是一名律师,经过查询,他发现不管《通知》也好,《姓名登记条例(初稿)》也罢,都只是部门文件,况且还只是初稿,连规章都谈不上,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。而《民法通则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却明确规定: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”。

  如今,赵C仍在使用第一代身份证,很快他就要毕业参加工作,他担心,自己从小到大的档案姓名都是“赵C”,万一以后再改名的话,他连自己究竟是谁都解释不清。


站内公告:本站即日起正式开通广州律师咨询热线
咨询热线:(020)87555175 87556981 87557287 87555090 87557537
下一篇: 没有了
发表评论 | 告诉好友 | 打印此文 | 关闭窗口
相关文章:
  • 无相关文章
  • 律师团队 |设为首页|隐私保护 | 免责声明 | 关于我们 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广告联系 | 律师图片展示
    Copyright © 2007 www.vgela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seo by WSTOP
    广州律师网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|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北路1号达芬奇大厦6楼全层
    执业许可证号:19012001100907 | E-mail:vge@vgelaw.com 主任律师:冯伟
    邮编:510075 | Tel:(8620)87557532(22线) | Fax:87557599 | ICP许可证 : 粤ICP备05074585号
    声明:本网站为公益性法律网站,刊载内容均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,与任何商业利益无关,
    如有异议,请与我们联系,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!